明代官吏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。嘉靖三十一年举人,不应会试。历共城知县、国子监博士,万历中为姚安知府。旋弃官,寄寓黄安、麻城。在麻城讲学时,从者数千人,中杂妇女,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,被诬,下狱,自刎死。李贽著有《焚书》、《续焚书》、《藏书》等。 李贽画像 李贽像